EPO上訴委員會決定:人工智慧不得作為專利申請的發明人

歐洲專利局(EPO)法律上訴委員會(Legal Board of Appeal)2021年12月21日駁回J8/20和J9/20案件的上訴,對指定DABUS人工智慧為發明人EP18275163及EP18275174申請案,做出駁回處分。另外,法律上訴委員會亦駁回系爭申請案件的備位聲明(auxiliary request),該項備位聲明中,表示特定自然人「是人工智慧系統DABUS的所有人和創造人而擁有歐洲專利之專利權。」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