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O與INPI延長PPH至2026年
日本特許廳(JPO)與巴西工業財產局(INPI)於2017年4月開始實施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試行計畫。2021年11月9日,兩局間同意續簽PPH計畫並延長至2026年11月30日,計畫期限得視需要進行延長。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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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局(EPO)法律上訴委員會(Legal Board of Appeal)2021年12月21日駁回J8/20和J9/20案件的上訴,對指定DABUS人工智慧為發明人EP18275163及EP18275174申請案,做出駁回處分。另外,法律上訴
為擴大服務對象,使優先權證明文件的交換機制更為完整,本局與日本特許廳於108年簽署合作備忘錄,將設計專利納入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之適用範圍,經臺日雙方積極進行系統開發及測試,終於順利完成介接功能建置,將自111年1月起正式提供「臺日設計專利優先權證
1.為滿足外界使用電子憑證進行專利商標線上申請需求,本局自民國98年起委 託臺灣網路認證股份公司擔任憑證管理中心核發專屬憑證,用戶於線上填寫申 請憑證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親自至收件窗口辦理註冊申請後,會收到紙本 密碼通知單,俾利啟用憑證。 2.為節
因應「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第11版定期修正,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總計增修601項、刪除61項,另增刪修30項組群/小類組名稱或備註事項(詳附表)。以上異動將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商標電子申請系統建置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
該IP指南以影片方式呈現,內容包含12個議題,涵蓋專利、商標、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領域,從研發、申請到維護權利,以產業最容易遇到或最關心的情境問題出發,帶出相關智財知識,並引導取得進一步資訊。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
公告事項: 一、配合110年11月24日修正發布之臺日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於旨揭申請書表之聲明事項增列電子交換方式之填寫欄位以利專利申請人使用。 二、旨揭公告修正之專利申請表格,請至本局專利主題網依序點選「申請表單」 /「專利申請表格暨申
本局於110年推行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以下稱「本方案」),外界反應良好。為完善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作業,特修正本方案並再試行1年。修正方案試行期間,每月可受理件數上限為6件,每一新創公司於同一年度申請件數以5件為上限。 資料來源:智
繼108年臺日締結設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Priority Document Exchange, PDX)合作之後,我國與韓國於今(110)年11月12日完成「設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瞭解備忘錄」簽署,透過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韓國智慧
歐洲專利局常設顧問委員會(SACEPO)的規則工作小組(Working Party on Rules)於2021年10月14日以視訊會議針對專利核准過程數位化及加強資料保護議題進行修法討論。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