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O新資料保護規則於2022年1月1日生效
歐洲專利組織行政理事會(the Administrative Council)在去(2021)年6月30日通過新的資料保護架構後,經過6個月的過渡期,EPO新的資料保護規則(Data Protection Rules,簡稱DPR)已於2022年1月1
歐洲專利組織行政理事會(the Administrative Council)在去(2021)年6月30日通過新的資料保護架構後,經過6個月的過渡期,EPO新的資料保護規則(Data Protection Rules,簡稱DPR)已於2022年1月1
日本特許廳(JPO)與巴西工業財產局(INPI)於2017年4月開始實施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試行計畫。2021年11月9日,兩局間同意續簽PPH計畫並延長至2026年11月30日,計畫期限得視需要進行延長。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
歐洲專利局(EPO)法律上訴委員會(Legal Board of Appeal)2021年12月21日駁回J8/20和J9/20案件的上訴,對指定DABUS人工智慧為發明人EP18275163及EP18275174申請案,做出駁回處分。另外,法律上訴